中国需从日本上次房地产危机中吸取教训

25年前,我听到一群美国财政高官——包括蒂莫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r)和劳伦斯•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向日本官员建议应该怎么应对房地产危机。

他们话里的主要意思围绕着一个词语:“市场出清价格”(clearing prices)。正当日本为20世纪80年代的房地产泡沫一朝破裂而心惊时,美国官员敦促日本政府为市场——以及银行资产负债表——带来透明度,具体做法是让不良资产以一种能够为其价值构建一个“底部”的方式进行交易。

毕竟,他们指出,美国就是这样摆脱20世纪80年代的储蓄与信贷危机的:通过一家处置与信托公司(Resolution and Trust Corporation)拍卖不良贷款,以这种方式把机会主义投资者拉回市场并使人们对资产价值重获信心。

日本人起初并没有把这番建议听进去。而十余年后美国自己爆发一场重大金融危机时,华盛顿方面刚开始也没有吸取以前的经验。

相反,美国官员开头一直拒绝承认次贷损失规模,浪费了几个月时间,日本官员还为此——带着情有可原的恼火——向我抱怨说,美国人给别人开出苦药,自己却拒绝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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