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唐朝:唐人的文化、經濟和官場生活

《品味唐朝:唐人的文化、經濟和官場生活》收入賴瑞和教授發表在海內外刊物上的14篇論文和3篇學術隨筆,涉及唐詩、小說、寫本文化、唐人的經濟生活和貨幣問題、唐士人怎樣做官,以及他個人的漢學師承記。賴瑞和教授試圖從四大面向——職官、日常生活、碑誌和地理,來細細品嘗唐人的文化、經濟和官場生活。本書是賴瑞和教授的遺著,充分展現了他一貫樸實、細密的治史風格。

小說、虛構和史實

  唐代初年,陳朝皇室的後裔陳叔達回了一封信給他的朋友詩人王績。事緣王績為了完成他的兄長王度未修完的《隋書》(事見王度的《古鏡記》),曾寫信給陳叔達,商借陳所撰寫的《隋紀》。陳叔達的回信中有一句話,很有意義,很能反映中國中古時代史家修史的一些習慣作風,很值得現代史家的注意和參照。他對王績說:

又恐足下紀傳之作,須備異聞,今更附王冑《大業起居注》往。22

陳叔達不但把自己所寫的《隋紀》借給王績,而且還主動附上王冑的《大業起居注》,以便王績在修史時可以有一些「異聞」可資使用。《大業起居注》今天已無傳本,我們已無從知道它的內容。但起居注是一種比實錄更早、更原始的史書,由宮廷史官修撰,以備將來編修實錄和國史之用。它並非最後定稿的正史,但從陳叔達的回信看來,起居注裡面有「異聞」,可以補充「紀傳之作」的不足。「紀傳之作」當指正史那一類的紀傳體。正史不但需要記錄史實,同時它也需要一些「異聞」細節來做裝飾點綴,才能使歷史敘事更為生動。

唐宋時代的史家,他們的修史風格顯然和現代史家很不相同。他們並不像現代史家那樣刻意迴避「異聞」一類的材料。相反的,他們認為史書中應當有一些「異聞」,才能使整個歷史敘事更為生動完備。陳叔達給王績的信,正好透露了一個中古時代史家的這種想法。《新唐書》博采小說,看來也同樣是為了「須備異聞」。

以《新唐書‧吳保安傳》為例,它顯然是被當成一篇典範故事而被收在〈忠義傳〉這一部分。《新唐書》和其他正史一樣,它的列傳部分的敘事重點,仍然是當朝重要的政治和軍事人物,如郭元振等人。而在處理這些政軍人物時,《新唐書》就往往不會也沒有必要使用小說的材料,因為其他正統的史料並不短缺。即使它在這部分的列傳中採用小說材料,那也只是為了增添一些生動的細節罷了。章群在《通鑑、新唐書引用筆記小說研究》一書中所蒐集到的材料,大體都屬於這類「錦上添花」的細節。如《新唐書‧高力士傳》,說高力士憑他胸前的七個黑子(黑痣)以及他生母的金環,而跟他失散多年的生母相認。據章群的考據,這七黑子、金環的故事,出自筆記小說《高力士外傳》。23 然而,《新唐書‧高力士傳》所依據的主要材料,依然還是前朝史官編成的實錄和國史。

但正史的列傳部分,除了政、軍人物傳記外,還照例有〈忠義傳〉、〈列女傳〉、〈孝友傳〉等較「次要」人物的傳記。在這些「軟性」的傳記中,史家就往往只好採用小說的材料了,因為這些人物的傳記,並不像重要的政、軍人物那樣,有家族所提供的「家傳」、「行狀」或墓誌銘等材料可作依據。看來,《新唐書》的編者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把牛肅的傳奇小說〈吳保安〉改編為歷史的,以應付〈忠義傳〉的需要。但這樣一來,把小說「正史化」的一些危險也大大提高了,比如它很可能也把一些虛構的人物和故事帶進正史。

由此,我們或可歸納出《新唐書》修史採用小說材料的兩種方式:(一)在明確的軍、政大人物列傳上,它採用小說是為了增添一些生動的細節。這些列傳本身主要還是根據正統的信史材料。(二)在〈忠義傳〉、〈列女傳〉等「軟性」的小人物列傳上,如〈吳保安傳〉和〈謝小娥傳〉,《新唐書》可能便完全採用小說材料來編寫歷史。這類列傳的傳主身分和歷史真實性都不易確定。他們可能是歷史人物,也可能是虛構的小說人物。

在這兩類列傳中,《新唐書》採用小說材料修史,可能造成兩種不同的後果。第一,在〈高力士傳〉等重要軍、政人物上,使用小說只是給這些人物的生平故事增添了一些生動的細節,如高力士憑胸前黑痣跟生母相認等等,但不至於把一個可能是虛構的小說人物帶進史書,因為像高力士那樣的人物,他的歷史真實性早已經由其他正統史料,比如唐代的實錄和國史確立了。使用小說材料並不會讓後代的讀者,懷疑歷史上是否確有這些人物,只是給他們的生平多添了一些生動有趣的小故事罷了。

但在〈忠義傳〉、〈列女傳〉和〈孝友傳〉中使用小說材料,則很可能會產生一個後果,造成史實和虛構的界線模糊。後代的讀者更會懷疑,這些到底是確有其人的歷史人物,還是小說家的虛構人物,因為像吳保安、郭仲翔、李蒙、謝小娥等人,他們的歷史真實性是未經其他正規史料確定的。《新唐書》使用小說材料來給他們立傳,極可能把一個虛構的人物帶入史書。從這個角度看,《新唐書‧吳保安傳》可說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實例,讓我們可以認真檢視史書把小說「正史化」的若干問題。

以〈吳保安傳〉為例,《新唐書》不但可能為一個虛構人物立傳,而且還因此產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應。

第一,最妙的是,它可能因而「編造」出無中生有的事。我們上頭說過,不論是《舊唐書》或《資治通鑑》,都沒有記錄李蒙帥師討南蠻的戰事,令人懷疑歷史上是否真有過這場戰爭。但《新唐書》既然把吳保安的故事編入正史,則不得不妥善處理這場戰事。結果,我們發現,《新唐書‧玄宗本紀》在開元元年十月條下,竟真的記錄了這場戰爭。24 但我們如果細心查考《新唐書》之所以會有此記錄,那完全是因為《新唐書》的編者,相信了〈吳保安〉這篇傳奇文的記載,而把此戰事繫在此年之下。

值得注意的是,牛肅的〈吳保安〉提到這場戰爭時,並沒有說明它發生的年月,看來這是一場虛構的戰爭,所以蓄意在年月上含糊。然而,《新唐書》的編者,作為一部正史的編纂人,似乎感到有一種史家的「責任」,不能如此含糊,於是只好為這場源出一篇小說記載的戰爭,考證出它「發生」的年月:開元元年(713)十月。這個《新唐書》編者考證出來的年份和月份很有意思,因為我們知道,郭元振正是在開元元年十月,參加一場大規模的講武,軍容不整,而被貶到遙遠的新州(今廣東新興),然後不久就去世了。25 實際上,《新唐書》的編者如果想要考證一篇小說中所發生的虛構戰爭的年月,原本是不可能的事。但既然郭元振「曾經」向李蒙都督推薦他的「從侄」參加這場戰爭,則這場戰爭應當發生在郭元振被貶官和去世之前,也就是最遲不會超過「開元元年十月」。於是,《新唐書》便把這場戰事記在〈玄宗本紀〉此年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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