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分手而已:親密殺人,被深愛的男人殺死的女人們

前言

妳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們不知道妳的名字,不知道妳過去有著什麼樣的人生,不知道妳的夢想,也無從得知妳曾想如何編織剩餘的二十代青春年華。

我們所知甚少。只知道妳是一名二十六歲的女性上班族,對咖啡有濃厚興趣,甚至會去上咖啡師課程。妳在上課時遇見了一個男人,跟他交往了三個多月。那男人總是把妳的手機藏起來,而且不守約定,所以妳向男人提出分手,他卻在妳面前企圖自殺。

最後,妳的生命畫上了句點。

這就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是法官以殺人罪向殺死妳的那個男人問刑的判決書第九頁的內容。這讓我們對於像這樣寫文章給妳感到愧疚。對不起,無法親自獲得妳的允許,我們深感遺憾。

我們搜尋了二○一六到二○一八年間,「雙方未以法定婚姻狀態交往而後殺人事件」判決書,最終找到了一百零八篇,它們是針對使一百零八名女性失去生命的男性所寫下的判決書。

妳的故事尤其在我們心中縈繞不去。二十六歲的妳該有多麼閃耀動人?泡咖啡時又會是多麼慎重呢?在住處安然入眠時的妳,又曾作過什麼樣的夢?我們試著想像妳的各種日常點滴。

和那個男人交往不到百天,用心經營二十六年的生活就此四分五裂。當妳提出分手,那男人卻在妳面前說要自殺時,妳一定很害怕;當那男人直到凌晨五點都不肯放妳回家時,妳又有多恐懼;那男人把遺書寄給妳的老闆,寫著如果分手就要死給妳看時,妳的處境又有多艱難呢?妳或許會為自己和那個年長九歲的男人交往感到後悔莫及,或許還會心想,早知道就不要上什麼咖啡師課程,我們很擔心妳會怪自己「沒有看男人的眼光」,但這不是妳的錯,妳沒有做錯任何事。

只是我們仍免不了去設想「假如」。當男人寄出遺書時,當男人不放妳走時,假如有人能伸出援手……假如警察能介入,把那男人從妳身邊帶開,假如能把置妳於死地的種種「前兆」都清除,或許妳就不會離開了。

假如真能如此……二○一八那年是二十六歲的妳,今年應該二十九歲1了。搞不好妳會為了即將邁入三十大關而徬徨失措,或為了追尋其他夢想去進修,過著理所當然的每一天。偏偏少了那些「假如」,妳無法迎接三十歲的到來,這讓我們耿耿於懷。

當約會添加了暴力,玫瑰色的戀愛隨時都可能轉變為血色,我們認為「約會」這個字眼並不足以形容這種飽含痛苦與死亡的事件──這是「親密殺人」,所以我們以此命名。二○二○年十一月,我們於OhmyNews刊登的《親密殺人》系列報導,引發了熱烈迴響。

這不是「約會暴力」,它絕對不只是以暴力作結。在暴力的盡頭,是以更殘忍的手法致人於死地。我曾被勒住脖子,被人以刀相逼。我需要一個能揭露其嚴重性

的字眼,那不是一般的「約會」,也不只是「暴力」。我希望往後大家不要再使用「約會暴力」一詞,而是使用「親密殺人」。──Twitter @winterain***

「親密殺人」這個詞非常精準,足以引起警覺。我想要捍衛女性的生存權,捍衛生命不受威脅的人生。──Twitter @DND***

是的,我們要捍衛女人的生存權,所以不想讓妳枉死。我們細細思索那一百零八名女性之死,同時明白了一件事。多數殺人事件都不是突發的悲劇,早在她們失去生命之前,她們的人生就已經處處是暴力。那些被稱為「男友」的男性隨時毆打她們,讓她們身上的瘀青都來不及消退,也有許多人就像殺死妳的那個男人一樣,以自己的性命為武器進行脅迫。

當然,其中也有只因一次暴力行為就致死的事件,因此,約會暴力很有可能直接變成親密殺人。我們就此明白,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親密殺人的被害人,每個人也都可能成為加害人。

並不是和那男人交往的妳做錯了什麼,也不是想盡辦法和那男人分手的妳該負的責任。責任在於這個社會。這是必須確認「殺人前兆」並全力阻擋的兇殺案;責任在於國會的漠不關心,他們沒有制定法案讓警察得以介入親密殺人事件;責任在於法院,眼睜睜看著身為被害人的女友被打死,卻仍以緩刑釋放加害人;責任在於政府,沒有設立處理女性暴力事件的機構。

親密殺人是「社會必須全力阻擋的兇殺案」,我們希望大家能對此產生共鳴,所以針對一百零八這個數字及其背後的一切、殺人前兆、女性所感受到的恐懼、「他們」的緩刑、有失公正的審判、地方政府/量刑委員會/國會應該做出的改變等議題,寫成這本書。我們也很憂心這本書可能會對那一百零八名女性來說是一種汙衊,但我們仍帶著希望多拯救一名女性的盼望,寫下這本書。

再三祈禱,願妳在那裡能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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