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兒為人是何苦:出生在世的傷害

南非哲學家大衛·貝納塔的著作《生兒為人是何苦》是一部具有爭議性的反生育主義作品。它挑戰了大多數人認為出生或繁衍後代是一件好事或至少並非傷害的普遍觀念。貝納塔通過一系列嚴密的論證,論證了出生到這個世界永遠是一件嚴重的傷害,並主張人類應該停止生育以避免製造無謂的痛苦。

生命的必然痛苦

貝納塔的核心論點是,生命必然伴隨著各種痛苦,包括身體上的和精神上的。身體上的痛苦包括飢餓、口渴、疲勞、衰老、疾病和死亡。精神上的痛苦包括焦慮、壓力、恐懼、悲傷、無聊、孤獨和絕望。貝納塔認為,儘管人們的生活品質存在差異,但從客觀上看,所有人的生命都遠比他們想像的要痛苦得多。生命的積極方面,雖然對體驗它們的人來說是有益的,但仍然無法抵消随之而來的消極方面。快樂的事物可能存在,但痛苦和愉悅是不對稱的。在道德上,避免痛苦的重要性遠大於獲得快樂,因此“從未出生過”(沒有痛苦也沒有快樂)無論如何都優於出生到這個世界。

對人類繁衍的道德質疑

基於對生命痛苦的論證,貝納塔進一步提出,人類不應生育,因為生下有知覺的生命會給新生命帶來巨大的痛苦。他認為,造成這種傷害是錯誤的,因此讓人類和其他有知覺的生命自然滅絕才是道德上正確的做法。根據這一觀點,人類不僅沒有生育的義務,而且有道德義務不生孩子。

對反生育主義的反思

貝納塔的觀點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論。一些人贊同他的反生育主義立場,認為人類應該停止繁衍以避免後代遭受痛苦。另一些人則批評他的觀點過於極端,認為忽視了生命的積極意義和價值。

生命價值的多元視角

生命價值是一個複雜而多面的問題,不能簡單地用“好”或“壞”來定義。除了貝納塔所強調的痛苦之外,生命還包含著許多其他方面的意義和價值,例如愛、幸福、意義、創造和連結等。不同的個體和文化對生命價值的理解也存在著差異。

審慎思考生命的意義

《生兒為人是何苦》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反思生命意義和人類繁衍倫理的契機。它提醒我們,生命並非一帆風順,也充滿了各種挑戰和痛苦。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生命就毫無價值。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從多元的角度審視生命的意義,並做出符合自身價值觀和信念的選擇。

生殖

本書已主張被生下來永遠是傷害,而且是嚴重的傷害。得出這個結論的方式不一而足:即使讀者拒絕第二章所論證的,被生下來永遠是傷害,第三章的主張,即我們的生命其實很淒慘,還是有可能說服他。就連否認所有生命都很淒慘的人讀了第三章之後,應該也能得出結論:生命很淒慘的人占了壓倒性多數。懷不懷孩子(我的意思是產生、而不是養育孩子)的問題,理所當然會被這些結論左右。

人沒有義務生殖

有些人相信人有義務生殖,但說是這樣說,我們可以用很多種方式理解這個所謂義務的 (1) 範圍和 (2) 理據:

(1) 範圍:生殖義務可以理解為 ⒜ 生幾個小孩的義務,或理解為 ⒝ 能力範圍內盡量生的義務。
(2) 理據:尚待論證的生殖義務可能會基於 ⒜ 被生下來的眾生的利益,或 ⒝ 其他考量,譬如其他人的利益、效益、神的諭令等。 
假使這份義務建立在被生下來的人的利益上,那本書主張的質疑力道會是最強力的。如果出生在世永遠都是嚴重的傷害,那基於潛在的人的利益,生幾個這樣的人到世上,這種義務怎樣都說不通,更別說盡量生了。如果要以這種方式證成生殖義務,那非得限定範圍才有可能說得通,也就是排除下述情況:人所能生育的唯一一個(下一個)小孩將經歷慘到不值得開始的生命。也就是說,假使潛在的人的生命不值得開始,那就沒有人能合理聲稱:人有義務基於潛在的人的利益,把幾個人生下來(多多益善就更說不通了)。我的論證已說明生命統統不值得開始,〔既然生命固有的〕局限如此,因而已將所有生命都排除在生殖義務的範圍外。我的論證接著說明:要麼不存在生殖義務,要麼這是一種純理論面的義務,從來不適用於真實世界。如果讀者認為「還是有為數不多的生命值得開始」,還是得放棄生殖義務,原因是 ⒜ 人不可能事先知道他啟始的生命會不會成為值得開始的生命;而且,⒝ 既然其他生命都那麼淒慘,犯錯的代價格外巨大。

倘若考慮的不是被生下來的人、而是其他人的利益,那麼我的論證會比較迂迴地質疑由此出發的生殖論證,但仍舊切中要害。就邏輯而言,我的論證不會預先排除這些義務(也不排除將這些義務套用於真實世界),因為某人可能會承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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