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願意相信陌生人畫的大餅?
為什麼人們即使得知真相,依然執迷不悟?
為什麼聰明人在騙局面前也不堪一擊?
為什麼貪心會上當,但好心也會被騙?
當詐騙幾乎成為全民體驗、無所不在之時,社會學能提供的不是「學會從此不上當」,而是能從更核心且宏觀的角度去思考、意識:
我們不想受騙,卻又多麼不經意地說謊?
如果什麼都不相信,是不是就不會被騙?
在各種大大小小、無意識與有意識的謊言中(從「下次約吃飯」、考試作弊到詐騙集團),人們失去什麼又得到什麼?
金錢、權力、愛情、親情、人際、知識、政治……最終,人們害怕與期待的究竟是什麼?
本書整合了臺大社會學系名譽教授孫中興,多年來以社會學、社會心理學、哲學、歷史經典及相關實驗研究等資料,深入「詐騙」到「信任」互為因果、表裡的關係,從個人內在到生活情境,剖析他人也反思自己,讓我們想想如何能夠做得更好,甚至做出改變--創造一個真誠、值得信任的人生。
人間何處無詐騙
我在臺大社會學系教書三十五年,前後開設過不少課程。二○一三年之後,適逢學校教學發展中心邀約開設「開放式課程」,讓更多人能夠自主學習到臺大的優質課程。因為跟我的「有教無類」的理念一致,所以就從當時頗受厚愛的「愛情社會學」開始到二○二二年八月退休為止,將我精心開設過的十門課程的上課錄影及講義都放上學校的開放式課程網站,希望跟有興趣的人分享我的教學興趣與內容。
可是我的教學興趣不只是這十門課程而已。二○一九年秋季,我將在課堂上預告多年的「詐騙社會學」放上了教學課表,先後開設了三個學期。當初因為自覺在課程內容上不夠完善,所以並沒有錄製、放上開放式課程。現在和編輯商量的結果,選出一些內容比較充實的主題,整理成各位手中的這本書。
在原先教學的進度裡,我會先有一個詳盡的各週主題探討方向以及相關的參考書目,方便像我一樣喜歡「自學」的人有個「治學的門徑」可循。授課內容上,多年來,我一貫地是以「基本問題」開頭,從幾種我熟悉的中外語文中討論和「詐騙」相關的概念,追溯該概念在歷史上的流變,並且參考許多前人的定義以及研究路徑.
然後,總結我對詐騙的定義和可以用來研究詐騙的社會學分析架構,接著從這個分析架構來討論詐騙的各個面向。我通常會先從歷史面著手有關詐騙主題的歷史故事,以及歷來思想著作對於詐騙的分析。我雖然當初是從別的書上或網路資訊學到這些知識的,但是會盡量回到原始文獻或原典,盡量從思想家或是其原典的整體脈絡來解析他的原意,盡量排除「斷章取義」的通說。雖不敢求參考文獻的詳盡,但是徵引講解之處一定是經過自己的理解才敢下定論。
之後會引用我的社會學理論專長,找出相關的社會學概念來解釋詐騙的不同層面,讓學生學會活用看似「枯燥、抽象、無用的」社會學理論。再進入社會學的主題:自我與他者、四大社會不平等(年齡、性別、族群、階級)和主要社會制度(家庭、學校、職場、政治、經濟、宗教、文化、科學……)。但是有些主題限於時間以及自己的能力,沒法都找到足以充當教學的相關資料,只好割捨,靜待自己或其他後繼者未來的努力。
這本書的初衷,就是希望能讓更多人認識到社會中各方面的詐騙,所以就將比較「學術」的內容,選取一些和大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主題,跟大家分享一下社會學或社會科學分析的成果。透過社會學,從人與人、人與群體的探討角度,有別於其他學科如心理學、生物學或人類學的切入點,讓各位可以藉著理論、研究與思考,對詐騙這種無所不在的社會現象有更深的認識,而不是因為被動受難受害而自責自己太笨,或是怨天尤人。
許多人就算是幸運地沒有碰過詐騙事件,一定也在生活中或各種媒體上看到詐騙的報導。影視作品中類似的主題除了虛構故事之外,也有將真實故事改編的作品。雖然看似有這麼多對於詐騙的描述和提醒,還有防止詐騙的警方專線(165),但還是防不勝防。
詐騙集團的國際化和組織嚴密化,以高薪誘惑無知的入當幫凶,在這樣的「道魔相爭」的大環境之下,我們還是可以看到有關詐騙的大大小小新聞,可見防制詐騙的努力還需要大大地從教育、經濟環境和法制各方面加強。這本書的出版就是希望提醒我們,要為此多盡一份心力。
國內的社會學同行或是社會科學界,甚至一般學術界,對於充斥在我們生活的詐騙現象,似乎沒有相對應的關注和研究成果,所以我在搜尋參考文獻時多半也只能從國外研究資料上著手,這是本書比較大的缺陷。在準備出版這本通俗書之前,我對於書中徵引的資料都盡力查回原始文獻,跳過原先對於相關入門書籍及太過專門的細節的過度依賴。
另外,我沒能找到對於詐騙集團的研究,所以對他們的運作只能以社會學理論的抽象論述簡單為之。我想,只有我們對這種集團的形成、組織架構和控制模式的深入了解,對於長遠的詐騙防治恐怕才會有更好的效果。希望各位仍在學術崗位上的後輩們,也能多注意一下這樣困擾人民生活的問題。
最後要感謝林欣誼和戴傳欣兩位小姐在改寫和編輯過程中的指正和協助,沒有她們的幫忙,這本書大概也不可能以現在的方式跟大家見面。不過,大家應該也會很清楚,如果這本書任何地方有事實的錯誤,那當然都是我的疏忽,理應由我負責。我們是本著最大誠意來製作這本書,希望大家可以從中受益。
……
政治謊言中的站隊
政治中充滿謊言與欺騙,而從柏拉圖時代以來對此也有兩種不同的立場。
一種是衛護者,認為政治中的謊言與欺騙是「必要的惡」,無可避免,甚至要積極為之,或要在適當情況下為之(事涉國家利益或公眾利益之時)。
這種政治現實主義的重要始祖,一般認為就是我們前面提過的十六世紀的馬基維利。他在《君主論》中展現「現實政治」(realpolitik)的建議。但仔細看文本,他的意思是不得已的時候才用這些手段,其實德性還是很基本很重要,只是大部分人會被馬基維利那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說法給吸引,而忘掉他的前提或條件。此外,政治思想史家,且是研究馬基維利的專家施特勞斯(Leo Strauss)也被認為是抱持這種立場。
另一種是批評者,認為應該採取道德理想主義,道德最重要,政治中的謊言和欺騙都是對不起人民,導致權力的濫用及錯誤的決策,應該避免,否則相關政治人物應該負起政治責任。例如美國政治學家米爾斯海默(John J. Mearsheimer)認為應該考慮公共利益,拉姆賽(Maureen Ramsay)主張只能事前公開辯論,獲得共識。
值得注意的是,著名的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在其著名的〈政治作為一種志業〉文中提到,政治人物應具備的三個條件(熱情、判斷力和責任感)中,並未提到「誠實」或「不說謊」。
政治也需要被說服?
一九二○年代,世界的共產主義政權陸續成立後,西方國家開始提到「宣傳」(propaganda)一詞,也有所謂的「中央宣傳部」,因此宣傳顯然不是個很壞的字眼。不過,現在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宣傳」聽起來是假東西,所以改叫「公關」(公共關係,public relations,簡稱PR),台灣商界也這樣用。
還有「政治行銷」(political marketing)。民主國家大多學美國的這一套,比如有政治公關公司,是在選戰中負責塑造正面的候選人形象之類。這些都是「政治說服」(political persuasion)的演變。
有的則稱為「策略傳播」(strategic communication)、「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或「計畫周詳的勸服傳播」(organized persuasive communication, OPC),意思是企圖以計畫周詳的活動來影響人民的政治信念、態度和行為。有時是有共識且為真的,有時是為了控制人民的行為和思想,或是說服人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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