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超載的幸福與詛咒

你真的想知道更多資訊嗎?

這本書主要想問的問題很簡單:在什麼時候,政府應該規定企業、老闆、醫院或任何人必須揭露資訊?而我提出的答案也很簡單,乍看或許還以為太簡單了,那就是當資訊對民眾生活能有顯著改善的時候。也就是說,如果民眾在這些情況下擁有資訊,能夠讓他們做出更好的選擇,變得更健康、更善用時間、更有金錢餘裕。又或者,有時當資訊讓民眾更快樂,應該也算是讓民眾的生活有所改善。但很遺憾,有時資訊並不會改善民眾的生活,無法讓民眾做出更好的選擇,也無法讓人更快樂。有時資訊其實毫無用處;有時資訊只會讓人痛苦;有時還會讓人做出更糟的選擇。

顯而易見的,我們應該要知道資訊究竟對民眾的生活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但在公共政策圈,很多人抱持著截然不同的觀點,他們強調民眾有「知的權利」(right to know),主張消費者和雇主有權取得資訊(即便他們拿到資訊之後什麼都不做);還有人強調資訊與個人自主權(personal autonomy)之間的關係,主張民眾擁有資訊就能變得更自由(即使並不會過上更好的生活)。我並不認同「知的權利」這種想法,也認為與其強調人的自主權,還不如多想想如何讓人變得幸福快樂、如何運用資訊對此做出貢獻。至少,當我們談的是政府應該如何規定企業、雇主、醫院等各方何時必須揭露資訊時,就更該以公眾的利益與福利作為主要考量。

根據以上的主張,我希望提出一個思考框架,回答全世界各地政府林林總總的問題,包括全球疫情、癌症、吸菸、氣候變遷、貧困、貸款、勞工權利、教育、性別平等、基因改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GMOs)或分心駕駛(distracted driving)。我提出的思考框架不但能清楚指出何時強制揭露資訊是好點子,也能點出揭露時該採用何種格式。而為了理解我主要的問題、以及乍看之下再簡單不過的答案,就得先討論一些更基本的問題:人們究竟想知道些什麼?想了解到什麼程度?最後,人們究竟是「想要知道」,還是「不想知道」的時候,會犯下嚴重的錯誤?

害人不能好好享受爆米花!

歐巴馬執政期間,我有幸在白宮任職,監督各項聯邦法規,開始更加注意到這些問題。當時我的工作有一大部分是關於資訊揭露的法規,要求揭露例如食物熱量、營養成分、工作場所風險、高速公路安全、油耗資訊、溫室氣體排放、信用卡、貸款等資訊。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有個呼籲民眾「先了解,才貸款」(Know Before YouOwe)的口號,也是出於這種精神。

我當時一心想推動以「資訊揭露」成為一種監理策略,並認為這能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

某天,我寄了一封電子郵件給朋友,告訴她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通過一項規定(而且我對此可是投入大把時間),要求包括電影院在內的許多供餐場所公告食物的熱量。我得承認,我當時很興奮,甚至還帶點得意。

但朋友回了我一句:「你害人不能好好享受爆米花。

當然,我像被潑了一桶冷水。但她其實說得有道理。大家看電影就是求個開心愉快,爆米花吃個痛快,燈光暗下來之後,誰還管會不會變胖。食物熱量標示只是教人掃興。

我們後面會提到,實證研究顯示,我的朋友是對的:很多人並不想看到食物熱量標示,甚至還願意掏錢讓自己不要看到熱量標示!

難道食物熱量標示是個壞點子嗎?也不能這麼說。這個做法依舊可能利大於弊。某些人或許會因為看到這些標示,進而做出更好的選擇,甚至有些人會因此愛上更健康的飲食。而且,人的口味和價值觀並非一成不變,因此分析起來也更為複雜。對某些人來說,沙拉吃久了,似乎也會變得愈來愈好吃。

然而,「不能好好享受爆米花」的風險不容小覷。順藤摸瓜會發現背後其實隱藏更重要、更耐人尋味的意涵:有些資訊會影響人們的心情,讓人覺得不愉快,卻也可能是塞翁失馬。例如當你知道自己喉嚨發炎是因為鏈球菌感染,雖然不是開心的事,你卻同時知道怎麼做才能恢復健康;知道自己的工作表現不佳,也可能激勵你設法改進。儘管有些情況下,無知才是幸福,不知道某些資訊會更好。

數十年前,我也有過這種體悟,但過程令人心碎。1976年,我父親60歲,強壯如昔、活力充沛,但在網球場上漸漸不如以往身手矯健,好幾次差點大摔一跤。妻舅羅傑是他的球友,對這種情形很擔心。過了幾個禮拜,我和母親堅持要父親去醫院徹底檢查。那天很難熬,大家身心疲憊,父親眼裡也是呆滯無神。

幾個小時後傳來了好消息,母親和醫師談過之後,帶著燦爛的笑容回到病房,告訴父親:「可以放心了!只是一般頭痛,沒什麼事。他們還要做幾項檢查,所以你得再待一陣子,但他們說沒什麼大不了的。」接著我們三個人在醫院裡吃了一頓慶祝大餐。

……

幫臉書訂價

想知道更多資訊的時候,你可能會上網搜尋。有時候是為了資訊的工具價值,比如透過Google地圖確認A地到B地的路線;腳踝扭傷時,也可以從網路上搜尋到應變的實用資訊;又或是並非真的出於任何用途,只覺得知道某些事很有趣,像是忽然想了解流行音樂歷史。你當然完全可以這樣做。

我們身邊有許多資訊都是一些抽象的概念,其中部分資訊卻可能和你切身相關。比如依據某些基本事實可以推斷你的預期壽命;某些資訊可以了解你的健康風險、未來「錢」景,甚至是個性。比起10年前,我們現在能得到的資訊更為詳盡正確,再過10年,肯定能夠知道得更多。

這章要談的內容很多,不妨開頭就先提示最大的重點:研究顯示,整體而言,臉書會讓人變得比較不開心,而且可能感到憂鬱、更為焦慮,也對生活變得更不滿意。我並不打算危言聳聽,事實上這些影響並不大。然而,它們的確存在。而與此同時,有些人明明已經停用臉書、也感受到幸福感明顯增加,卻又非常想要重新打開臉書。實際上他們要求要得到一大筆錢才願意放棄臉書。這是為什麼?我們雖然無法確定,但一項合理的解釋是,使用臉書的體驗,包括帶來的資訊,並不會讓人變得更快樂,但還是有它的價值。無知並不是幸福,而很多人都感受到這一點。人們需要知道自己在意的資訊,這是因為喜歡、甚至珍視一種和重要的人之間產生連結的感覺。

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強調,社群媒體的功能不僅僅是提供資訊,至少不是我在這裡反覆強調的揭露資訊的意義。你會使用臉書,可能是為了和家人或朋友聯繫,也可能是為了改善荷包或健康。但無論如何,社群媒體的一大重點在於資訊傳遞,雖然這個概念要比我目前所談的更為廣泛。而這裡的核心問題是:社群媒體究竟多值錢?

在社群媒體上,大部分的資訊是免費的,至少表面上你無須付費;或許可以說你仍需要付出注意力或個資等等。臉書和推特這些企業是從廣告獲得收益,但有鑑於相關爭議不斷,也有人認真討論起將這些平台及其服務的商業模式改成付費使用。[1]除此之外也有些偏理論的探討,主要關注在如何評估這些平台的經濟價值。要是民眾必須付費才能使用臉書,情況會變得如何?而民眾又願意花多少錢成為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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